【纪律教育】之二十二:党员经批准因私出国后可以临时变更路线吗?
作者:纪委综合室 时间:2024-05-27 点击数:
问:赵主任,现在党员个人想出国可真不容易,怎么回事啊?
答:不是不容易,是规矩更严了。作为党员,我们要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要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党员出国(境)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和纪律要求,比如要事先申请,有关证照要交给组织统一管理,在出国(境)外期间,也要严守纪律,不可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不可私自携带、寄递不合规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不可私自变更出国(境)路线或私自逾期滞留,等等。
问:可我是因私出国,又是经过组织批准的,好不容易出趟国,临时想变更一下路线好好玩一下也不可以吗?
答:组织批准你出国,你就应在批准的期限、路线等范围内活动,不可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而无关你是因公还是因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眼提高党员党性觉悟、强化党员意识,在第九十一条增写对党员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改变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的处分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党员因私出国(境)经批准后,如果出现了需要改变路线、期限等超出批准范围的新情况新变化,应及时向组织报告情况。如果未向组织报告而擅自改变行程,这就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情节较重的应当给予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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