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教育】之二十三:帮助亲属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违纪吗?

作者:纪委综合室 时间:2024-05-29 点击数:

问:老张,听说我们下属单位最近有个项目,我家亲戚想做,让我帮忙打打招呼,这忙能帮吗?

答:当然不能!替亲戚的经营活动去给你的下属单位打招呼、拉项目,是典型的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行为,还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职务廉洁性,是党的纪律所禁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收支等方面谋取利益,是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问:那我女儿在银行工作,我把公款以单位的名义存入他们银行,这总不会违纪吧?

答:这也是不行的!党员干部直接或间接参与、干预公款存储,会扰乱金融秩序,甚至形成腐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同样是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身为党员干部,必须按程序办事,明确权力的边界,守好自己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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