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传导责任压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纪律、知敬畏、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作用”,率先垂范,把作风建设抓紧抓实,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治自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规定、改进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广大教职工要对标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认真履职尽责、规范职业行为、严格自我约束。
二、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严肃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利用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有效震慑作用,通过以案示警,达到以案促教、以案促防、以案促改的目的,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让廉洁过节、节约过节的观念入脑入心入行动。
三、严守纪律底线,确保令行禁止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切实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四、严格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学校纪委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聚焦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扩大。学校纪委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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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