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1年“五一”、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祝捷 时间:2021-04-30 点击数: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全校师生安全、文明、节俭、廉洁过节,现将“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明确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组织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教育监督管理;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发挥“头雁效应”。

二、严守纪律规矩,文明廉洁过节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勤打招呼,早作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滥发津补贴和福利;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车租车;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严肃执纪问责,倡导新风正气

学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继续加大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坚持从严执纪,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要严查快处、以儆效尤,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在坚决纠治不正之风、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大力倡导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举报电话:027-59367559

举报邮箱:jiwei@wtu.edu.cn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北省监委驻武汉纺织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武汉纺织大学行政楼五楼

邮编:430200  电话:027-59367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