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教育】之二十六:领导子女结婚能随礼吗?
作者:纪委综合室 时间:2024-06-12 点击数:
问:张主任,听说王局长的女儿这周六结婚办酒。那咱们能够随礼吗?
答:小李啊,结婚是喜事,但随礼要慎重呀,否则不仅给领导添麻烦,还会给自己找麻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问:那“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标准怎么界定呢?
答:所谓“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一是指一般的、正常的礼节性的有来有往,换句话说就是你对我怎么样,我也对你怎么样,不能只来不往。二是礼品、礼金价值明显超出了当地经济发展、生活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党员干部日常生活中收受同事、同学、老乡、朋友等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虽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但如果“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