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教育】之二十五:逢年过节单位之间能相互走访拜年吗?

作者:纪委综合室 时间:2024-06-05 点击数:

问:张主任,这一年来,一些单位领导对我们的工作给了多很多支持,要过节了,我们要不要备点礼物走访一下?

答:小李啊,现在这可使不得啊。根据党中央的有关规定,年节时严禁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礼节。逢年过节,机关单位之间以节礼交换,这不再是互相表示的“小意思”,而是违纪行为。

问:那要与有关单位联络感情,我们该怎样把握呢?

答:下级按照工作程序和工作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工作是应该的,但是不能搞庸俗的关系学,有事没事去联络感情,更不能打着联络感情的旗号公款送礼。这些年,各级纪委都会开展节前廉洁提醒,狠刹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更要从严惩处。根据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消费卡(券)等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要受到党纪责任追究。我们党员干部要带头守纪律、树新风,推动形成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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