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教育】之十七:办理因私护照私自去国外探亲是个人隐私吗?

作者:纪委综合室 时间:2024-05-08 点击数:

问:老赵,春节长假你准备去哪里?我女儿在国外留学几年没回来了,春节我打算去看看她,顺便来一趟“欧洲游”。

答:嗯,这个假期比较合适。那我还要提醒几句哦,“你向组织报告了吗”“你的护照交给组织保管了吗”。别忘了党纪党规里对咱们党员干部因私出国是有严格规定的。

问:可是我去国外探亲这不是属于个人隐私嘛,也需要一一向组织报告吗?

答: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可不是个人生活中的小事。按照规定,党员干部确需因私出国(境)需要申领出国(境)证件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已申领的,如在有效期内再次申请使用,须按照规定重新履行报批手续;因私出国(境)回国后,应及时主动将证件上交所在单位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以虚假信息骗取因私出国(境)证件,不得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而且,领导干部在每年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要如实填报,否则,就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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