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纪委综合室 时间:2026-09-21 点击数: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红线,做到“十个严禁”
全体党员、教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增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吃喝、公款吃喝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等;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和名贵特产,特别是“高档酒”“天价茶”“天价月饼”“蟹卡蟹券”等;
3.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庆典、聚会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以各类馈赠、“好处”等方式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破坏选人用人风气;
4.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5.严禁酒驾、醉驾;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7.严禁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等;
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或借机敛财;
9.严禁节日期间违反值班值守制度,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10.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
二、以上率下,扛牢政治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效,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提醒、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既要带头严守纪律、作出表率,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决守好廉洁底线;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强化自我约束,守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严格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和作风建设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节俭过节。
三、强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对中秋国庆期间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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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纺织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