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过两节

作者: 时间:2011-12-29 点击数:

省纪委监察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为重点,紧密结合元旦、春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先进典型,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廉洁、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领导干部要教育、提醒和约束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收受礼金礼品等不良风气。对顶风违纪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行为,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等拜年活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到上级机关宴请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不得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自觉削减一切不必要开支,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群众观点、做好群众工作,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元旦、春节期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和现实困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最切身的利益问题,防止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发生。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和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到受灾地区和贫困地区,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委为民惠民举措,扎实细致地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要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确保救济和捐助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妥善解决。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畅通诉求表达渠道,重点解决好突出信访问题,妥善处理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迂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和澄清是非、释疑解惑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截留、挪用救灾救济款物、失业保脸金、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底生活保证金等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物价、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陋现象,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要封存停放;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从严追究其纪律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知最后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带头廉洁自律,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接受监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大对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和落实厉行节约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顶风违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公开通报,并按规定追究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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