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省纪委曝光6起违纪案例!这8件事不能做!

作者:纪委办 时间:2019-09-10 点击数:

中秋、国庆将至,又到“四风”易发多发重要节点。 9月10日,省纪委向全省公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敲响廉洁警钟。



1
武汉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亦兵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2年12月至2017年8月,顾亦兵任武汉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期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该台多名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本人亦多次违规收受下属礼品礼金(含名家画作一幅)。顾亦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违规变相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11月至2016年,该院37名干部职工通过虚列出差人员天数、违规报销差旅费方式,领取“蓄积量调查补助”22.9万余元。该院院长周胜利,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晓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财务的院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林成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助被责令清退。



3
仙桃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李运鸿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今年1月19日,时任仙桃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运鸿为请托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傅涛帮忙办私事,在本单位食堂宴请傅涛等人,并安排办公室副主任王贤木等人操办,花费1260元。事后,王贤木利用空白公函虚列事由,办理了报销手续。李运鸿、傅涛、王贤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加宴请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4
随州市公安局原副处级侦察员胡宪毅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2017年7月7日至9日,胡宪毅带队一行6人,以公务学习考察为名,借机到襄阳唐城影视基地、宜昌三峡人家等景区游玩。另外,胡宪毅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胡宪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加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5
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徐金梅违规操办婚庆事宜收受礼金问题


2017年3月,徐金梅利用职权及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儿子婚宴事宜,收受原任职单位下属人员礼金共计9000元。徐金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6
宜昌市西陵区学院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王英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7年11月20日至23日,王英在广西桂林参加培训期间,报名参加“桂林一日游”,并开具会务发票将旅游费用1360元在单位财务报销。王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上述旅游费用。




省纪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指出,中秋、国庆两节将至,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特别是“节日病”反弹回潮。


通报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形成“节日反腐”的高压态势。主要负责同志要将“节日反腐”纳入中秋国庆期间重点工作内容,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周密安排部署,持续不断发信号、提要求、督履职。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查纠问题,堵塞漏洞。


通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问题,凡件必核。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各级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要充分发挥“探头”作用,针对“精致走账”公款吃喝、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私车公养、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基层减负“三减”落实不力、政务APP和微信QQ工作群过多过滥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集中查处并通报一批突出问题。


通报强调,两节期间,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做到“八个抵制”:


即坚决抵制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


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


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


利用空白公函、互换公函或通过“精致走账”等方式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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