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湖北医药学院后勤集团加价向学生销售教材,多收教材款165.54万元,用于教材发行和学院发展基金;院学工部、药护学院与保险公司共同组织学生参加“学平险”,并收取保险公司回扣21.32万元,用于福利发放。
湖北医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涂汉军对上述事项和其它事项负有领导责任,省纪委监察厅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原药护学院院长惠震、原资产经营开发集团总经理谢勇、原学工处处长谭邦柱等对上述事项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共18人被诫勉谈话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