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教育】之二十八:党员在网上发表言论可能违纪吗?
作者:纪委综合室 时间:2024-06-17 点击数:
问:孙主任,我申请了自媒体账号,以后我就可以直抒胸臆、发表一些时评杂文了,还请您经常给我点赞呢!
答:你有这个特长爱好值得鼓励啊!但同时也要注意,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言一行都事关党员队伍形象,事关党的形象。近年来,党员不当网络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时有发生,比如,有的微信群转发不雅图片、视频,成为“热点新闻”;有的公开发布崇洋媚外、炫富斗阔、铺张浪费等网络信息,引发舆论炒作,等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
问:那也就是说,在网络空间不当言行属于违反生活纪律行为,是吗?
答:那也不一定,还有可能违反其他纪律。虚拟空间与实体空间只是场景不同,相关行为表现的性质是一样的,违反党的“六项纪律”的不少行为,都有可能在网上发生。比如,在网上发布、传播涉政有害言论的,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网上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的,属于违反廉洁纪律,等等,要分别适用相关纪律中的对应条款予以处分。总之,党员干部应自觉遵守网络行为规定,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