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教育】之十二:在寺庙里烧柱香算搞封建迷信活动吗?

作者:纪委综合室 时间:2024-04-24 点击数:

问:老孙,最近啊我工作不顺、运气不好,准备周末到附近庙里烧柱香。听说那个庙很灵的,你有空的话,一起去吧?

答:老张,如果你说要烧柱香、转转运,我看还是算了。烧香拜佛、乞求神灵降雨、消灾、祛病、发财等迷信形式的活动,属于迷信活动。我们都是共产党员,应当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无神论者。党员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丧失正确信仰,放弃理论武装,助长迷信之风,容易走上腐败堕落迷途,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可能受到党纪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组织、参加迷信活动的,要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问:那怎样区分迷信活动与参观游览寺庙等宗教场所呢?

:宗教场所一般位于名山大川,党员干部正常参观游览上述风景名胜区,没有烧香拜佛、求神问道等封建迷信行为的,则不属于搞迷信活动。还有,对于文化、民族宗教等具有宗教管理职能部门的党员干部在履职过程中与宗教人员的交流接触,也不宜认定为搞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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