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⑥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作者:纪委办 时间:2019-11-14 点击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是四中全会作出的最新表述,从制度建设层面对反腐败作出顶层设计和部署要求,对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坚定政治立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把反腐败作为严肃政治斗争摆在突出位置,紧紧抓住不放,通过客观分析不同阶段形势变化,持续深化对反腐败规律的认识把握,正确处理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审时度势科学制定反腐败斗争方略,不断发展和完善反腐败斗争的体制机制。

惩是为了治,治标更要治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败斗争,在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的同时,始终没有放松惩治腐败这一手,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大管党治党力度,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担当,集中削减腐败存量,坚决遏制腐败增量,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为深化标本兼治夯实基础。

在与腐败进行坚决斗争过程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斗争方略逐步形成和发展。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一年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总结过去五年成绩时指出,“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报告进一步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必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2019年1月,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要深化标本兼治,用好治标利器,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会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体会,其中重要一条就是,始终肩负起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任务,坚持标本兼治、固本培元,“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从最初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到“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再到十九届四中全会“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表述的变化,体现了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顺应了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要求,反映了反腐败斗争方略和体制机制的与时俱进。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要打通三者内在联系、一体推进,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大判断是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得出的科学结论,揭示了标本兼治的反腐败基本规律,理清了三者的逻辑关系,蕴含着深刻的哲学思考和明确的实践要求。

在标本兼治的反腐败斗争方略中,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承担不同职责,发挥不同功能。不敢腐,侧重于惩治和震慑,让意欲腐败者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不能腐,侧重于制约和监督,让胆敢腐败者在严密的制度和强有力的日常监督中无机可乘;不想腐,侧重于教育和引导,着眼于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让人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三者贯穿着道德、纪律、法律、制度等要求,辩证统一、交互作用、相辅相成,要有机贯通,一体推进。实践中,要把握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坚持一手惩、一手治,以坚强有力的治标行动为治本创造条件,以科学周密的治本举措巩固治标成果、根除病源,坚持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不断积累工作成果。

党的十九大以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蹄疾步稳,成效逐渐显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不能腐的笼子更加紧密,不想腐的堤坝初步构筑,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次同比明显增长。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85.4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8.4%,人数和占比均高于去年同期,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践证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科学思路、有效方法,必须体现和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工作中坚持好发展好。

成功经验只有上升为制度才能管长远,有效机制只有构建成体系才能长效化。“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要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重要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形成持续强大震慑,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促进反腐败国际合作,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压缩腐败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形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基础。要加强统一领导、落实“两个责任”,促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通,做到统筹协调,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抓具体抓深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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