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忠强调“一岗双责”不懈怠“四个担当”做表率

作者: 时间:2012-09-07 点击数:

2012年9月6日,全省党政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大会在武汉召开。省委书记李鸿忠出席会议,并作辅导报告。他强调,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职领导干部,要继续坚持改革发展与反腐倡廉“力度统一论”,在大力营造强大发展气场的同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始终保持反腐倡廉“高气压”,带头做到“四个担当”,即政治担当、职责担当、能力担当、资格担当,以勤政、廉政、善政的卓越业绩,不负党中央和全省人民的期待和重托。

李鸿忠说,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职领导干部,是决定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键的少数”,面对“黄金十年”的大好机遇和困难挑战增多的新形势,要抢抓机遇、克难奋进,尽职尽责、勇于担当。一是政治担当。就是要立“政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信不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唯一,对忠诚于党的政治操守坚守不失。这是领导干部的“元德”。二是职责担当。就是要立“官德”,在使命、职责、任务、困难、艰险面前勇于担当,做到担任不误、担难不怯、担险不惧、担曲不戚,主职领导干部要主担当、大担当、多担当,同时大力营造鼓励担当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这是领导干部的大德。三是能力担当。就是要立“职德”,与时俱进、创先争优,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善于学习、追求实效,不断提升抓经济工作、群众工作、党的建设、民生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能力,凝聚发展资源,营造发展气场。四是资格担当。就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培养高尚情趣,坚守廉洁从政、干净做事的底线。

李鸿忠指出,对各级主要领导来说,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应该严格要求、接受监督。监督是为了让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是对领导干部的爱护和保护。全省各级党政主职领导要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依法依规保护监督的意识,自觉把自己置于各种形式的监督之下,养成在“探照灯”下、“镁光灯”下、“显微镜”下和人民群众目光下工作的习惯。他强调,全省各级党政主职领导是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敢抓敢管,不但保持自身纯洁,还要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他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在思想和行动上坚决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巩固和发展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做法治湖北、文明湖北建设的表率。他还就深入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充分发挥不同年龄段干部的优势、优化全省干部队伍结构,继续抓好“三短一简一俭”,即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勤俭节约等相关工作落实作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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