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坚决态度、坚韧意志和坚强担当,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凸显了纪律建设在管党治党、正风反腐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最近出版的《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把“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作为第一篇章。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既是对管党治党基本规律的深刻洞察,也是对管党治党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需要纪律建设作根本保障。加强党的领导,既要靠路线这个“王道”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也要靠纪律这个“霸道”来管住党员、管好队伍。面对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松弛、组织涣散的现实危险,面对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的现实问题,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的“六大纪律”严到份、管到位,才能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容涵盖党的“五大建设”,需要纪律建设这条红线将其贯穿起来。全面从严治党,既面向8700多万名党员、430多万个党组织,又覆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各个领域。纲纪一振,百事皆顺。只有把纪律建设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党的“五大建设”,用纪律这个“重器”管思想、强组织、抓作风、反腐败、建制度,才能“走活全面从严治党这盘棋”,收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让党员靠近高标准、远离底线,这都需要纪律建设来支撑。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规”主要强调的是纪律和规矩,指的是“底线”;而“德”主要强调的是理想信念宗旨,指的是“高标准”。加强纪律建设,既包括严明纪律,把“底线”通上“高压电”;还内含着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高标准”吸引力,能够促进“高标准”的引领作用和“底线”的保障作用共同发挥。
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是正风反腐,需要纪律建设来正本清源。从腐败行为发生的根源看,作为执政党,管住纪律才能管住干部、看住权力。从腐败问题演变的过程看,党员干部违法无不自违纪始,管住纪律才能斩断“破纪”到“破法”的通道。从腐败现象蔓延的规律看,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导致不正之风蔓延,不正之风蔓延进一步导致腐败问题滋生,管住纪律才能净化党风政风、遏制腐败蔓延。
必须高度重视当前纪律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工作实践看,经过十八大以来从严从紧抓纪律,纪律松弛现象得到一定程度扭转,但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依然淡薄,对党纪不学不知、不敬不畏、不尊不守的不在少数,有的甚至把政治纪律视同儿戏,把组织纪律当成摆设,违纪行为依然易发多发。
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反映出纪律建设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一是纪律文化尚不浓厚。特权意识、人治观念等封建思想,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西方不良观念,好人主义、人情关系等庸俗习气,不同程度影响和破坏纪律文化的生长根基,守纪律、讲规矩尚未成为自觉,坚持原则、敢于斗争还未蔚然成风。二是纪律教育相对滞后。有的地方和单位把纪律教育当成可做可不做的事、“应景”的事、“撑门面”的事,重形式、轻效果,教育缺乏经常性、针对性、震慑性。三是纪律体系不够完备。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党规党纪的笼子不断扎紧,但距离系统完备、衔接配套、立治有体、施治有序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四是纪律监督不够有效。一些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没有把纪律思维贯穿到管党治党、监督执纪具体工作中,不善于运用“四种形态”,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问题的办法不多,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五是纪律执行刚性不足。有些地方和单位党内监督的氛围不浓,执行纪律没有体现“全面”和“从严”的要求,存在严下不严上、畸轻畸重、严一阵松一阵等问题,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要求没有完全落实。六是纪律建设责任缺位。有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基层党组织在加强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上热下冷现象。
积极探索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有效途径
加强纪律建设,要把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作为总体目标,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基本方针,把标本兼治作为基本方法,把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作为基本要求,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基本路径,切实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讲话要求,从五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要着力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贯彻实施《准则》《条例》为契机,大张旗鼓地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在提高针对性、运用新载体、形成常态化上下功夫,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让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
要着力扎紧党规党纪笼子。紧跟中央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步伐,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办法,重点围绕规范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规范选人用人和严格责任追究、改进作风常态化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把党规党纪的笼子越织越密。
要着力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进一步发挥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的作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严肃党内生活,把党的好传统恢复起来,形成浓厚的党内监督氛围。
要着力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思维落实和运用到信访办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用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的行为。突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回归党纪的政治属性和政党特性。完善谈话函询制度,健全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要着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发挥震慑作用,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抓好县委这个关键,激活党支部这个管党治党的神经末梢,发挥好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