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30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努力营造安全、祥和、廉洁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湖北省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做到勤打招呼,早作提醒。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力戒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搪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广大教职工要对标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认真履职尽责、规范职业行为、严格自我约束。

二、明确纪律红线,增强行动自觉

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通过“精致走账”、利用空白公函、互换公函或在隐秘场所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搞“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严禁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三、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委)委员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严防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学校纪委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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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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