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0年度“我爱阳光”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促进适应现代大学制度的廉政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按照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的要求,2010年,校纪委面向全校开展了系列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根据《“我爱阳光”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经评审组评议,绘画比赛作品一等奖2幅、二等奖4幅、三等奖12幅,书法比赛作品一等奖2幅、二等奖4幅、三等奖8幅,艺术与设计学院、原经管学院和原人文社科学院获优秀组织奖。
经校纪委研究,决定授予艺术与设计学院、原经管学院和原人文社科学院廉政文化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并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全校各单位和师生向他们学习,并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教育活动,也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创造出更好更多的作品,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净化校园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和谐校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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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纺织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年5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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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 原经管学院 原人文社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