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规定

作者: 时间:2013-01-18 点击数:

各分党委、各处级单位:

2013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要求,确保全校师生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做出如下规定:

一、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政准则

1.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

2.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领导干部要教育、提醒和约束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收受礼金礼品等不良风气。

二、各单位要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院部及各单位之间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1.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3.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4.不准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也不得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及时上交学校纪委。

三、情系师生,认真解决师生的实际问题

1.通过“回娘家”等活动,以各种形式送温暖、献爱心,要重点看望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离退休教职工、特困教职工和特困学生;

2.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3.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内部矛盾,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防止各种违纪问题的发生。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

校纪委电子举报信箱:jiwei@wtu.edu.cn

举报电话:59367563

2012年12月29日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北省监委驻武汉纺织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武汉纺织大学行政楼五楼

邮编:430200  电话:027-59367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