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有关规定,现将加强暑假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高度重视暑假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自觉性,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二、干部教师因公出国出境要严格审批手续,建立请销假制度,严禁用公款以培训、考察、学习、交流的名义参加或者组织干部教师变相旅游。
三、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在各项公务活动中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请、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守财经纪律;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四、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部门在工程建设、人员招聘、设备采购、招生录取、招标管理等方面要严明纪律,严格程序,规范运作。
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党员领导干部在带头执行有关纪律和规定的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切实加强对暑假期间作风建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