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全面开展二级单位收费项目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1-05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厅际办函〔2015〕3号)工作部署,省教育厅检查组将于12月1日-15日对高校进行重点督查,学校于11月6日至11月17日在全校再次开展二级单位收费项目专项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此次规范教育收费治理及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办的统一组织下实施。结合各高校自查自纠的情况,省教育厅将根据自查情况及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抽查,查处一批违规违纪高校和个人并进行公开通报和问责,同时教育部也将组织督察组对部分省份进行重点督查。

全校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在本单位范围内切实认真开展收费项目的全面清理工作,力求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彻底杜绝违规收费行为。

二、全面清查

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清查工作,并做到不瞒报,不漏报。清查主要范围为2014年秋季开学以来以及日常群众反映强烈及信访举报聚焦的收费项目。各单位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填报《武汉纺织大学二级单位收费项目自查登记表》,并附各收费项目的上级或学校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没有收费项目的二级单位只需在表格收费项目一栏填写“无”。

自查登记表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上级或学校批准文件复印件一起于11月17日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含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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