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2-28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和社会环境,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精神和中央纪委、湖北省纪委有关“两节”期间纠正“四风”、防止节日腐败的要求,现就我校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一要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坚决摒弃作风建设可以“松口气”“歇歇脚”的错误心态。

二要持续强化教育管理,早提醒、早打招呼,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对照案例吸取教训,做到令行禁止。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网站、微博、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平台开展严明纪律、狠纠“四风”的集中宣传,让党员干部明底线、知红线、不碰“高压线”。

四要始终把紧盯节假日作风表现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动正风肃纪的有效方法,持之以恒地坚守和推进。

二、严明纪律要求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四风”、树新风,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年货节礼及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

——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

——严禁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

——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委)委员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严防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学校纪委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纪委办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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